碳排放量: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所造成的風險,政府相關法規與協定也越來越趨嚴謹,本公司現階段以藥品流通、醫療設備租賃、健檢經營服務為主,現階段營運受氣候變遷與溫室效應之影響較低。本公司身為企業公民,除進行節約能源措施外,也致力於溫室氣體減量並揭露相關數據如下表,以對減緩全球暖化之目標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盛弘公司在112年底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作業啟動會議,並以113年為盤查基準年,盤查範圍為範疇一至三,將會更精準呈現公司碳排資料。並於114年4月7~8日與4月30日完成查證(第三方查證機構為法標國際認證有限公司)作業。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將列為每年之例行作業。合併報表子公司將在下一階段規劃啟動。如前所述,另因114年公司新增康寓事業與餐飲事業部,其中康寓事業部主要營運範疇為旅館業,預期溫盤數據差異超過3%,因此擬重新以114年為基準年進行母公司與合併報表子公司之溫盤作業。因此,減碳目標將視溫盤數據進一步調整設定。
目前執行情形
本公司近三年(112-114年)溫盤與用水、廢棄物產量數據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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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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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 排放總量 (tCO2e) |
89.4 |
198.411 |
1749.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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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 (噸) |
1591.00 |
1997.30 |
1613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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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 (tCO2e) |
0.47 |
4.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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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總重量 (噸) |
27.966 |
22.212 |
49.6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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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總重量(tCO2e) |
16.382 |
36.4040 |
(1) 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之資料涵蓋範圍為母公司。
(2)
母公司屬醫療保健服務業,原112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僅揭露範疇二(台電輸入電力)之溫室氣體排放量。113年起啟動溫盤作業,揭露範圍為範疇一至三。
(3)
另廢棄物總重量,因母公司非屬製造業者,依規定無須區分。廢棄物重量(噸)計算參考依據為環境部環境資料開放平台中桃園市重要環保統計資料之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112年為1.534公斤,113年為1.439公斤,114年為1.461公斤。
(4)
113年CO2排放量總噸數為198.411公噸較112年89.40公噸增加109.011公噸,主要原因本公司於112年12月29日啟動溫盤作業,以113年為基準年盤查溫室氣體盤放量,盤查範圍為範疇一到範疇三,相較112年(僅列入範疇二,台電輸入電力)與之前年度將會更精準呈現溫盤數據,因新增範疇一與三之碳盤,排放量新增為屬正常;114年因康寓事業部(旅館業)併入母公司成為新業務部門,114年擴大溫盤邊界,114年CO2排放量總噸數為1749.0859公噸較113年198.411公噸增加1,550.6749公噸,係因盤查邊界由辦公室擴大涵蓋至營運模式與規模皆不相同之旅館業,故排放量增加。另用水噸數增加與廢棄物噸數增加亦同。因此,本公司因組織邊界之變化,將以114年作為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廢棄物管理與用水管理之基準年。
(5) 配合溫盤作業啟動,針對溫盤數據與來源,持續致力於節約能源措施,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